一人在国外怎么办理离婚律师

解析:
针对身处国外的当事人之离婚程序,其具体步骤如下:
首先,位于中国境内的配偶方可选择于其经常居所地的相关法院,启动离婚诉讼程序。
其次,法院收到案件申请并正式立案之后,将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,若被告人已委托诉讼代理人,则该代理人仍需出席法庭审理;
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亲自到场,则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陈述意见。
最后,倘若被告人在接到法院传票通知后,无合理原因而未按期出庭,法院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六条
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
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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